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/4/25 9:54:13来源:作者:admin设置

     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>X国办发明电〔 2018 15 号)中关于 2019 年清明节放假的安排,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 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就我校 2019 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 、放假时间4月4日至7日放假共4天。

二、工作安排和要求

( 一 )值班

        1.清明节放假期间, 由学校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负责学校的行政值班(值班人员当天不能离开珠海), 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。 

(二) 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手机要全天24小时开机, 保持联系畅通, 便于及时处理突发事件。
1.   保安员、 水电工、清洁工、 花工及宿管员由后勤保卫处、学生处安排值ft。

(三)放假前,各单位要认真进行防盗、防火、用电安全检查,关好课室、实验室、宿舍的门窗及电源,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后勤保卫处处理。

(四)清明节放假期间,后勤保卫处要安排水电工值ft,及时排除校园可能出现的供水、供电故障;保安要加强巡查,确保校园安全;食堂要安排员工上ft,为留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;其他各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安排好工作。

(五)清明节放假期间,全校师生要注意交通安全、防火安全、 人身安全, 保管好自己的财物。

(六)学生要向家长和辅导员报告自己在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行踪;各学院(部)、 ft主任和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,掌握学生动向,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做好登记和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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